GB/T 18287-2013試驗標準中用到的溫度循環試驗箱

時間:2023-05-30 15:25

溫度循環
將電池按照①規定充滿電后,將電池放置在溫度為20±5℃的溫度循環試驗箱體中進行如下步驟:
  1.將樣品放入溫度為75±2℃的實驗箱中保持6h;
  2.將實驗箱溫度降為-40±2℃,保溫6h;
  3.溫度轉換時間不大于30min;
  4.重復步驟1~2,共循環10次;
電池或電池組應符合②的要求。

 


 注:
①充電方法:電池或電池組在充電前應首先在23℃±2℃的環境溫度下以0.21,A進行放電至終止電壓。電池或電池組在下列試驗中可采用下列規定方法之一進行充電:
a)在23℃±2℃的環境溫度下,以0.2ItA充電,當電池或電池組端電壓達到充電限制電壓時,改為恒壓充電,直到充電電流小于或等于0.02ItA,最長充電時間不大于8h,停止充電。此充電制式為試驗的仲裁充電方法。
b)在23℃±2℃的環境溫度下,以1ItA充電,當電池或電池組端電壓達到充電限制電壓時,改為恒壓充電,直到充電電流小于或等于0.02ItA,最長充電時間不大于4h,停止充電。

②電池或電池組按規定進行試驗,應不泄漏、不泄氣、不破裂、不起火和不爆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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